索引号 | 0000143491161042674501567X8/2024-00006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文号 | 永政发〔2024〕5号 | 发布机构 | 永寿县政府办公室 |
公开日期 | 2024-02-28 | 有效性 | |
主题词 |
各镇人民政府、监军街道办,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深入落实县第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通过的县《政府工作报告》部署,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现就确定的重点工作,提出部门分工意见。各部门、各单位要逐项对照制定落实方案,建立工作台账,结合本单位实际细化措施,并于2024年3月1日前将详细的落实计划报县政府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要建立重点任务落实总台账,及时掌握进度,适时组织专项督查,定期通报进展情况,持续跟踪问效,确保县《政府工作报告》各项重点工作圆满完成。
永寿县人民政府
2024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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