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打开信息无障碍浏览

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政策文件 人事信息正文

永寿县人民政府关于高丽娜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时间: 2024-10-29 14:10:00
来源:
作者:
【字体: 打印
索引号 1161042674501567X8/2024-00024 主题分类 人事工作
文号 永政发〔2024〕24号 发布机构 永寿县人民政府
公开日期 2024-10-29 有效性
主题词

各镇人民政府、监军街道办,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高丽娜等同志试用期已满,考核合格,经研究决定,任命:

高丽娜同志任县财政局副局长;

孙永红同志任县审计局总审计师;

王亮同志任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

师煜琪同志任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

徐新刚同志任县地方志研究编纂中心副主任;

庞国宁同志任县水旱灾害防御中心(县河湖库管护中心)副主任;

陈杨同志任县水利工程服务中心(县水利工程质量监测站、县水库移民工作站)副主任(副站长);

袁书海同志任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刘沅同志任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主任;

郑小林同志任县应急救援保障中心(县防汛抗旱保障中心)副主任;

严娟娟同志任县救助管理站站长;

张毅伟同志任县全民健身中心(县少儿体校)副主任;

王艳同志任县全民健身中心(县少儿体校)副主任。

以上同志任职时间从试用之日起计算。


永寿县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29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