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61042674501567X8/2024-00012 | 主题分类 | 人事工作 |
文号 | 永政发〔2024〕11号 | 发布机构 | 永寿县政府办公室 |
公开日期 | 2024-06-18 | 有效性 | |
主题词 |
各镇人民政府、监军街道办,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经研究决定,任命:
白锋同志为县数据局局长;
李百选同志为县民政局局长;
梁珺同志为县科学技术局局长;
刘伟鹏同志为县数据服务中心主任;
王高翔同志为县数据服务中心副主任;
豆晓明同志为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郝娜娜同志为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潘大朋同志为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朱正新同志为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挂职);
薛小安同志为县科学技术局副局长;
张伟同志为县科学技术局副局长;
师利阳同志为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正科);
马飞同志为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李佐鹏同志为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刘文娟同志为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
白锋同志县信访局局长职务;
唐涛同志县民政局局长职务;
乌佩艳同志县乡村振兴局局长职务;
郝娜娜同志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职务;
潘大朋同志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职务;
朱正新同志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挂职)职务;
梁珺同志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职务;
张永春同志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职务;
刘博同志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挂职)职务;
张忠林同志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爆炸危险物品监管大队、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案件管理中心)副大队长、公安检查站站长职务。
因机构撤销、更名的单位领导干部,其原任职务自行免除。
永寿县人民政府
2024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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