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1161042674501567X8/2024-00003 | 主题分类 | 人事工作 |
文号 | 永政发〔2024〕2号 | 发布机构 | 永寿县政府办公室 |
公开日期 | 2024-02-09 | 有效性 | |
主题词 |
各镇人民政府、监军街道办,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杨雪利同志试用期已满,考核合格,经研究决定,任命:
杨雪利同志为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该同志任职时间从试用之日起计算。
经研究决定,任命:
穆俊飞同志为县疾病预防控制局局长;
秋百锁同志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刘建库同志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吴万龙同志为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副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张韩同志为县中医医院(县中医医疗健康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王高翔同志为县电子政务信息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齐博鸿同志为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主任;
王涛同志为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槐益希同志为县漆水河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陈丰收同志为县公安局指挥中心(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伊宇同志为县公安局指挥中心(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弘同志为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网络安全保卫大队)大队长;
张小林同志为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网络安全保卫大队)教导员;
王军同志为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网络安全保卫大队)副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李警奇同志为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网络安全保卫大队)副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房斌锋同志为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三中队中队长(试用期一年);
樊军锋同志为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爆炸危险物品监管大队、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案件管理中心)大队长;
温谦同志为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爆炸危险物品监管大队、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案件管理中心)教导员;
张忠林同志为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爆炸危险物品监管大队、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案件管理中心)副大队长、公安检查站站长;
刘伟同志为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爆炸危险物品监管大队、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案件管理中心)副大队长、公安检查站站长(试用期一年);
王晓妮同志为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户政管理中队中队长(试用期一年);
林照武同志为县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出入境管理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秦亮同志为县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出入境管理大队)副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王生辉同志为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牟龙刚同志为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副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郭建同志为县公安局法制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秦鹏同志为县公安局禁毒大队(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马树轩同志为县公安局禁毒大队(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副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赵松平同志为县公安局政工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韩伟锋同志为县公安局纪检监察室(督察大队)主任(试用期一年);
高博同志为县公安局警务保障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利锋同志为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教导员(试用期一年);
秦建军同志为县公安局常宁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程浩同志为县公安局常宁派出所教导员(试用期一年);
李兵同志为县公安局店头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胡冰同志为县公安局店头派出所教导员(试用期一年);
魏楚航同志为县公安局渡马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景涛同志为县公安局渡马派出所教导员(试用期一年);
王晓春同志为县公安局永平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宋东阳同志为县公安局永平派出所教导员(试用期一年);
安延峰同志为县看守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康宏林同志为县看守所教导员(试用期一年);
李金锋同志为县看守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张宏伟同志为县拘留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刘刚同志为县拘留所教导员(试用期一年);
唐雷同志为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巡逻检查中队中队长(试用期一年);
姬长征同志为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事故处理中队中队长(试用期一年);
张选正同志为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车辆管理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韩永锋同志为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车辆管理所指导员(试用期一年);
宋明明同志为县公安局森林派出所(警察大队)教导员(试用期一年);
周胜利同志为县财政局监军街道办财政所所长;
周蓉同志为县财政局马坊镇财政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师焕森同志为县财政局甘井镇财政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来维涛同志为县财政局渠子镇财政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张志远同志为县财政局永平镇财政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董海鹏同志为县国有资产管理中心主任;
丁兆馗同志为县收费管理处主任;
袁阿妮同志为县收费管理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解放同志为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志选同志为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仇鹏同志为县政府采购中心主任;
槐云龙同志为县政府采购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马鹏同志为县财政监督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杨丽娟同志为县级财政国库收付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夏宝通同志为县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彦龙同志为县人事劳动争议仲裁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景荣同志为县医疗保障基金监测中心(医疗保障信息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辉同志为县城市管理执法大队工业集中区中队副中队长(试用期一年);
刘进辉同志为县城市管理执法大队镇办中队副中队长(试用期一年);
赵伟同志为县广场管理处主任(试用期一年);
马东锋同志为县水利综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常小伟同志为县文化馆副馆长(试用期一年);
樊曼利同志为县文物管护中心(县博物馆)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
仇黎明同志永寿县中学校长职务;
千勇同志县教育局副局长职务;
侯宝利同志县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巨振伟同志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职务;
朱文锋同志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职务;
丁宏斌同志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职务;
虢晓东同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耿正宏同志永寿县中学副校长职务;
朱建博同志县电子政务信息中心副主任职务;
李安县同志县漆水河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副主任职务;
樊军锋同志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教导员职务;
张小林同志县公安局常宁派出所所长职务;
张忠林同志县公安局渡马派出所所长职务;
葛娟莉同志县公安局永平派出所所长职务;
黄健身同志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主任职务;
王煊同志县翠屏山自然保护区管理站副站长职务;
赵晓红同志县建筑设计室主任职务;
因机构撤销、更名,温谦、董海鹏、丁兆馗、仇鹏、李世杰、齐博鸿、夏宏忠同志原任职务自行免除。
永寿县人民政府
2024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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