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1161042674501567X8/2023-00028 | 主题分类 | 人事工作 |
文号 | 永政发〔2023〕14号 | 发布机构 | 永寿县政府办公室 |
公开日期 | 2023-08-28 | 有效性 | |
主题词 |
各镇人民政府、监军街道办,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经永寿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任命:
刘爱玲同志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李大勇同志为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刘伟同志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贾翠荣同志为县审计局局长;
李辉同志为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局长;
黄晓强同志为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免去:
赵永红同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职务;
李新文同志县交通运输局局长职务;
王建平同志县审计局局长职务;
孙翠艳同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贾翠荣同志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局长职务;
刘伟同志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职务。
经研究决定,任命:
刘伟同志为县商务局局长;
严亚斌同志为县国防动员办公室主任;
王斌同志为县国防动员办公室副主任;
白明同志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安德望同志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仇亚锋同志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蒙晓东同志为县林业局副局长;
豆博同志为县供销社副主任;
李永福同志为县供销社副主任;
李佐鹏同志为县城市管理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吴刚同志为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吴朋同志为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魏会民同志为县司法局副局长(正科);
巨亚军同志为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正科);
高丽娜同志为县财政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孙永红同志为县审计局总审计师(试用期一年);
王亮同志为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师煜琪同志为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师利阳同志为县城市管理执法大队大队长;
张海刚同志为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徐新刚同志为县地方志研究编纂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刘党锋同志为县水旱灾害防御中心(县河湖库管护中心)主任;
庞国宁同志为县水旱灾害防御中心(县河湖库管护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陈杨同志为县水利工程服务中心(县水利工程质量监测站、县水库移民工作站)副主任(副站长)(试用期一年);
张万里同志为县农村公路管理站站长;
唐长青同志为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袁书海同志为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刘沅同志为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郑小林同志为县应急救援保障中心(县防汛抗旱保障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严娟娟同志为县救助管理站站长(试用期一年);
严金虎同志为县全民健身中心(县少儿体校)主任;
张毅伟同志为县全民健身中心(县少儿体校)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艳同志为县全民健身中心(县少儿体校)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杜登斌同志为县司法局监军街道办司法所所长。
免去:
高红英同志监军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安德望同志监军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李辉同志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孙翠艳同志县商务局局长职务;
黄晓强同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千清晖同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蒙晓东同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孙朝鲜同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仇亚锋同志县林业局副局长职务;
唐鹏科同志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李永福同志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李建龙同志县供销社副主任职务;
李佐鹏同志县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魏茂利同志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爆炸危险物品监管大队、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案件管理中心)大队长职务;
张万里同志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杜登斌同志店头镇司法所所长职务。
张萍等同志试用期已满,考核合格,经研究决定,任命:
张萍同志为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穆俊飞同志为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李鑫同志为县应急救援保障中心(县防汛抗旱保障中心)副主任;
姚波同志为县地震监测中心副主任;
李剑英同志为县消防队副队长;
王伟同志为县应急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王康同志为县矿山救护中队队长;
王光同志为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
李文妮同志为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副站长;
庞阿萌同志为县农村经济管理中心(县“三变”改革工作指导中心)副主任;
张浩同志为县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中心副主任;
李新刚同志为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陕西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永寿县分校)副主任;
王军昌同志为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所长;
丁刚同志为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副所长;
安娟同志为监军农技推广区域站站长;
张辉同志为常宁农技推广区域站站长;
仇高峰同志为县人民医院(县人民医疗健康总院)总药师;
王立军同志为县中医医院(县中医医疗健康总院)副院长;
赵婷娟同志为县中医医院(县中医医疗健康总院)总药师;
张阿妮同志为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副主任;
陈海军同志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
夏园奇同志为县健康教育所专职副所长;
孙剑同志为县卫生健康综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夏炜同志为县卫生健康综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杨亚维同志为县漆水河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副主任;
刘荣辉同志为县林业工作站副站长;
董高峰同志为县水土保持工作站副站长;
李振国同志为县水旱灾害防御中心(县河湖库管护中心)副主任;
胡鹏刚同志为县城乡供水保障中心副主任;
高敏同志为县水资源工作站(县节约用水工作站)副站长。
以上同志任职时间从试用之日起计算。
永寿县人民政府
2023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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