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610426016019611Q/2024-00140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文号 | 发布机构 | 永寿县教育局 | |
| 公开日期 | 有效性 | ||
| 主题词 | |||
各中小学、幼儿园,局属各单位:
根据咸政教基字〔2024〕230号文件精神,结合全县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实际及季节特点,现将全县中小学、幼儿园2025年寒假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统一的放假和开学时间
全县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2025年1月14日(农历腊月十五,星期二)起放寒假,高中阶段学校2025年1月21日(农历腊月二十二,星期二)起放寒假。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寒假2025年2月12日(农历正月十五,星期三)结束,2月13日(星期四)报到,2月14日(星期五)正式上课。各中小学、幼儿园要严格按照规定时间放假和开学,不得擅自调整放假和收假时间,确保全县统一的教育教学秩序。县成教办和各镇办教育组要按照此文件精神,对各民办幼儿园寒假工作提出具体要求,规范其办园行为。
二、做好期末教育教学各项工作
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按照本学期工作计划,合理安排期末教育教学工作进度,不得擅自提前结束课程或压缩教学课时,确保各项工作年度目标任务全面完成。各校园要对本学期教育教学工作进行全面总结,认真做好教师的绩效考核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学籍档案完善工作。要严格执行中小学考试管理的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组织好期末质量检测,科学命制试题,严格考务管理,加强质量分析,明确改进方向和工作措施,为进一步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奠定基础。
三、科学指导学生假期生活
各学校要严格落实“五项管理”规定,加强寒假期间作业管理,以年级组等为单位统筹各学科假期作业总量,按照学生实际布置活动性、实践性和探究性家庭作业,积极探索布置跨学科综合性作业,确保作业总量控制在合理范围内。要给学生布置体育假期作业,督促、指导学生每天进行不少于1小时的户外体育锻炼,保证充足的睡眠时间,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指导家长落实近视防控措施,加强手机等电子设备使用的管控,保护学生视力健康。要加强家、校联系,及时了解学生放假期间的学习生活情况,指导家长树立科学的教育观、成才观,重视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增强抗压受挫能力。引导学生在假期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社会调查、社区志愿服务和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积极弘扬传承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培养社会担当和责任意识,做文明交通出行、厉行勤俭节约、实施垃圾分类的实践者和引领者,度过一个文明、快乐、有意义的寒假。
四、规范学校办学行为
寒假期间,严禁中小学校违规办班补课,在职中小学教师不得组织或者参与有偿家教活动,严禁学校为违规办班、补课提供场所。要加强教育宣传,使家长明确国家“双减”关于“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的刚性要求,寒假期间不送子女参加学科类培训。县局将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29-37663532),对有禁不止者,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五、加强安全教育和校园安全管理
放假前,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对全体学生开展一次安全专题教育,切实增强学生安全意识,提高防范能力。要通过家长会、致家长的一封信、家访等方式,提醒家长切实履行假期学生安全监管责任,加强学生传染病、交通、防火、防滑、防煤气中毒、防食物中毒等方面的安全教育,要教育学生遵守相关规定,不购买和燃放烟花爆竹,确保假期安全。要对校园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大检查,及时做好校舍及设施设备的维修和维护工作,消除各种隐患,确保校园安全。要认真做好节假日期间值班工作,严格落实24小时专人值班、领导带班和逐级“日报告”“零报告”制度。要完善应急工作机制和处置措施,畅通信息渠道,遇有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立即请示报告,快速反应,妥善应对,高效处置。
六、做好新学期开学准备工作
各中小学、幼儿园要提早谋划下学期开学各项工作,明确职责分工,做好后勤保障,确保课本及时到校。收假前,要对教室、宿舍、学生食堂等重点部位进行检查、卫生清洁、通风换气和消杀工作,检查各项设施设备功能是否正常、校园内各区域有无安全隐患等,确保春季学期顺利安全开学。各中小学、幼儿园、局属单位要对本学期各项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对2025年工作提出设想。工作总结、寒假值班安排务于2025年1月14日前报县局各相关股室。
永寿县教育局
2024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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