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610426016019611Q/2024-00120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文号 | 发布机构 | 永寿县教育局 | |
| 公开日期 | 有效性 | ||
| 主题词 | |||
为切实规范义务教育招生秩序,保障教育公平,确保2024年全县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有序、顺利实施,根据咸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咸阳市中小学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4)工作方案》的通知(咸政教基字〔2024〕137号)和关于印发《咸阳市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的通知(咸政教基字〔2024〕151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对象
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仅限于一年级和七年级。
一年级招收2018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永寿县户籍适龄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特殊群体子女。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学区内学校提出申请,开具缓免入学通知书,并报县教育局批准。
七年级招收具有永寿县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特殊群体子女中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二、招生原则
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严格落实“县级统筹、学校主体”的招生工作机制,实行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报名、同步招生。
三、入学方式
1.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各中小学按学区免试登记入学。
2.启迪中学永寿分校采取报名方式入学。报名人数少于招生计划的,全部录取入学;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未被录取的,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公办学校入学。启迪中学永寿分校招生范围为永寿县内,不得跨县域招生,招收新生人数不得超过下达的招生计划。
3.特殊群体入学。残疾儿童少年由永寿县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一人一策”提出教育安置意见、分类入学。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依据有关规定落实义务教育优待政策。
四、招生入学程序
(一)公办学校
1.划定学区。县教育局根据学区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招生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进一步完善修订各学校服务片区范围,做到公办学校学区范围全覆盖。公办学校招生入学按照县局划分学区,采取在户籍地址、房产地址(房产证)及随迁子女居住地址(父母居住证)对应的学校免试入学的方式进行。(学区划分见附件1) 。
2.入学办法。永寿县户籍。永寿县户籍,且人、户一致的,以户口本户籍地址对应的学校登记入学;永寿县户籍,人、户分离,在县城、镇政府所在地购买商品房、居住公租房、经商、务工人口子女,凭户口本、商品房购买合同或房产证、住房租赁合同、经商务工证明(营业执照、务工合同),以房产地址或居住地址对应的学校就近登记入学。
非永寿县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其父母任意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我县投资、经商或务工的,以公安机关审核颁发的家庭居住证地址所对应学校办理登记入学。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需提供户口本,随迁子女与父母同一户籍;经商务工证明(经商营业执照、务工合同)、居住证明(购房合同、房产证、住房租赁合同)、居住证等材料,以房产地址或租赁合同租住地址对应的学校登记入学。若所申请的学校无空余学位,无法接收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的,由县教育局依据居住地,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安排其他公办学校入学。
3.资格审查。各学校自行确定入学资格审核时间并向社会公布,严格按照学区范围、入学资格条件及须提供的证明材料做好相关资料的审核工作。先由学校确定的登记入学专审人员对家长提供的材料进行初审,再由分管副校长进行复审,最后由校长进行确认审核。
4.发放入学通知书。资格审查结束,各初中、小学向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发放《入学通知书》。
5.报到注册。8月30日至31日,适龄儿童少年持《入学通知书》到学校报到注册。
(二)民办学校
1.申报招生计划。启迪中学永寿分校按照县教育局要求严格控制办学规模,科学制定招生计划和招生工作方案,将招生计划和方案报县教育局审核。
2.公布招生计划。6月30日之前,市教育局向社会公布具备招生资格的民办学校名单及起始年级招生计划。
3.资格审查。7月17日至7月20日,欲到民办学校就读的适龄儿童少年家长,持相关证明材料(户口本户主页和学生页原件及复印件、学生学籍卡)到县教育局进行入学资格审核。资格审核合格的,领取义务教育民办学校网上登记报名条。
4.网上报名。7月21日至7月24日,欲在民办学校就读的适龄儿童少年,凭网上报名条登录全市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平台进行网上报名。每人限报1所民办学校。
5.公布登记报名信息。7月26日前,向社会公布民办学校登记报名情况。
6.实施电脑随机录取。7月31日之前,启迪中学永寿分校报名人数少于招生计划,全部录取入学;登记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实施电脑随机录取,现场公布录取结果。
7.发放入学通知书。8月1日至8月3日,启迪中学永寿分校向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发放《录取通知书》。
8.报到注册。8月30日至8月31日,适龄儿童少年持《录取通知书》到学校报到注册。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学校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校长为组长、主管校长为副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资格审查人员职责,公正、公平做好资格审查工作。各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本校招生入学工作,妥善处理学区内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热点难点问题,明确政策规定,在学位满员的情况下,应向家长做好解释,动员家长带子女到班额小的学校就读,严禁将问题上交县局,确保招生入学各项工作规范平稳有序。
(二)规范招生程序。各学校要优化简化招生流程,及时向社会公布入学资格审核证明材料清单和审核时间。不得把预防接种证明作为入学报名的前置条件,可在开学后及时要求学生提供。鼓励学校建立多孩子女同校就读具体办法,帮助家长解决接送孩子不便的实际问题。严禁采集学生家长职务和收入信息,不得利用各类APP、小程序随意反复采集学生相关信息。要加强招生计划管理,确保不新增大班额。
(三)加强招生政策宣传。各学校要通过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加大招生工作宣传力度,及时为群众解读招生入学政策,解答疑问。要及时向社会公布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稳妥处置招生工作中的矛盾问题,对不实招生信息主动发声、及时辟谣、释疑解惑,回应社会关切,营造义务段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持续加强控辍保学。要落实控辍保学“七长责任制”,严格执行“一册两表四书”制度,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对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失学、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坚决禁止违规招生。任何义务教育学校,尤其是启迪中学永寿分校不得组织或通过培训机构变相组织提前招生;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等作为招生依据,变相“掐尖”选生源;不得以面试、面谈、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优秀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各种费用;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以集团化、联合体等名义进行招生。
(六)强化学籍管理。各中小学要完成小学新生注册和初中新生学籍接续。严格落实学生“人籍一致,籍随人走”的原则,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七)着力消除大班额。各学校要加强招生计划管理,严格控制大班额、大校额现象。起始年级确保不新增大班额,逐步消除大校额。
(八)严格执纪问责。县局将结合正在开展的教育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建立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设置举报投诉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招生咨询及监督电话:029-37666766
举报邮箱: ysxjyjjyyg@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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