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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永寿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公示

时间: 2021-09-01 16:36:03
来源: 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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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61042674501567X8/2021-03303 主题分类 其他
文号 发布机构 永寿县
公开日期 有效性
主题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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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陕西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陕财办农〔202130号)和《咸阳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咸财农业202142)规定,为进一步明确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持范围、分配原则、监督管理等。县财政局会同县乡村振兴局、县发改局、县民宗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依据中省市衔接资金管理办法,研究制定了《永寿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现予以公示,接受广大群众监督。

 

永寿县级衔接资金管理办法.pdf


监督电话: 37668631

  12317  

公示时间: 长期

  单位地址:陕西省咸阳市永寿县新永路5号

  电子邮箱:ysxfpbx@163.com

 

永寿县财政局

202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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