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61042674501567X8/2021-03302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文号 | 发布机构 | 永寿县 | |
| 公开日期 | 有效性 | ||
| 主题词 | |||
根据《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19号)、财政部等11部委《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财农〔2021〕22号)及《陕西省过渡期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实施细则》(陕财办农〔2021〕38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明确了资金来源、资金使用和管理、项目管理、资金监管、绩效管理等内容,为涉农资金整合提供制度支撑。我县研究制定了《永寿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现予以公示,接受广大群众监督。
监督电话: 37668631
12317
公示时间: 长期
单位地址:陕西省咸阳市永寿县新永路5号
电子邮箱:ysxfpbx@163.com
附:
关于《永寿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试行).docx
永寿县财政局
2021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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