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610426776989936L/2024-00137 | 主题分类 | 财政 |
| 文号 | 发布机构 | 永寿县财政局 | |
| 公开日期 | 有效性 | ||
| 主题词 | |||
永财农业〔2024〕18号
关于下达2024年市级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
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
县乡村振兴局: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咸财农业〔2024〕4号),现下达你单位2024年市级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19万元,专项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支出功能科目列“2130505生产发展”。
根据《永寿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要求,请加强项目谋划等前期工作,做好资金使用分配方案。另外,根据绩效管理相关规定,积极开展项目绩效目标填报工作。在预算执行中对照绩效目标表做好绩效监控,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资金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2024年市级第二批财政衔接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永寿县财政局
2024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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