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610426776989936L/2024-00133 | 主题分类 | 财政 |
| 文号 | 发布机构 | 永寿县财政局 | |
| 公开日期 | 有效性 | ||
| 主题词 | |||
永财农业〔2023〕58号
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
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县乡村振兴局: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咸财农业〔2023〕140号),现下达你单位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5056万元,专项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支出功能科目列“2130505生产发展”。
根据《永寿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要求,请加强项目谋划等前期工作,于12月底前报送资金使用分配方案。要突出衔接资金支持重点,优先支持联农带农富农产业发展,产业发展资金使用占比不低于65%。另外,根据绩效管理相关规定,积极开展项目绩效目标填报工作。在预算执行中对照绩效目标表做好绩效监控,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资金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绩效目标表
永寿县财政局
2023年12月12日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