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610426776989936L/2025-00116 | 主题分类 | 财政 |
| 文号 | 发布机构 | 永寿县财政局 | |
| 公开日期 | 有效性 | ||
| 主题词 | |||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切实履行财政部门财会监督主责,提高政府会计主体会计信息质量,根据《咸阳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会计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咸财监督〔2025〕12号)文件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财政检查工作办法》等法律法规,永寿县财政局开展了2025年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从2025年7月10日开始,县财政局派出检查组对永寿县城市管理执法大队、永寿县妇女联合委员会、永寿县兴寿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开展会计监督检查。检查发现被查单位存在账务处理不规范,会计基础工作不扎实,内控管理不严格等问题。
二、处理情况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县财政局送达了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
下一步,永寿县财政局将按上级统一部署,加大会计监督检查力度,严肃财经纪律,履行财会监督职能,推动我县财会监督不断提升。
永寿县财政局
2025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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