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61042674501567X8/2022-01343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文号 | 发布机构 | 永寿县 | |
公开日期 | 有效性 | ||
主题词 |
各镇人民政府、监军街道办,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经研究决定,免去:
邱俊华同志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的职务;
张翠梅同志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主任职务(保留原待遇);
张 浩同志县林业种苗工作站副站长职务(保留原待遇);
梁 红同志县经济社会调查中心主任职务。
请按有关程序办理。
永寿县人民政府
2022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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