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永寿县过渡期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管理暂行办法》(永有效衔接办发〔2021〕18号)文件要求,对脱贫户已办理小额贷款在2023年第一季度产生的利息,由承贷金融机构专文向县乡村振兴局报送贴息清册,经县乡村振兴局严格审核,现对农行永寿县支行、邮储银行永寿县支行、永寿县信用联社、永寿中银富登村镇银行等四家金融机构2023年第一季度小额贷款产生利息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从2023年5月11日至2023年5月20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在10日之内向县乡村振兴局反映,如无异议,公示期满之后由县乡村振兴局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至四家承贷金融机构固定专户。
监督举报电话号码:12317
县乡村振兴局电话029-37663576
附表:1.农行永寿县支行脱贫户小额贷款2023年一季度贴息明细表.et
2.邮储银行永寿县支行脱贫户小额贷款2023年一季度贴息明细表.xls
3.永寿县信用联社脱贫户小额贷款2023年一季度贴息明细表.xls
4.永寿中银富登村镇银行脱贫户小额贷款2023年一季度贴息明细表.xls
永寿县乡村振兴局
2023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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